按照《文昌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市镇各选区的选民名单经选举委员会审查后,统一在选举日的20日(即2011年10月25日)以前张榜公布。同时,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,并发给选民证。
这次选民登记按下述原则进行:凡是2006年换届选举时选民册保存完整的,可以按原选民册注销迁出本选区的、死亡的和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,只对新满18周岁的(即凡在公历1993年11月15日前出生的,均属已满法定年龄)、外地迁入的和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进行登记。新登记的选民名单同原有选民名单一起张榜公布。
上届选举中选民册没有保存或不完整的要重新进行登记。对那些精神病患者,确认其无法行使选举权利的,由市镇选举委员会批准,可不列入选民名单。对被判处有期徒刑、拘役管制、羁押、劳教和受拘留审查等人员,要会同执行监禁的部门进行核准、协商后,确定其如何参选。
在进行选民登记时,要特别注意对那些变换单位名称,转换隶属关系和城镇搬迁的单位、居民的选民登记。